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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地理志·广南西路》订误两则
引用本文:覃旺.《宋史·地理志·广南西路》订误两则[J].中国地方志,2020(2):122-123,M0007.
作者姓名:覃旺
作者单位:湖南大学岳麓书院
摘    要:华书局点校本《宋史》卷90《地理六·广南西路·静江府》载:“静江府。本桂州,始安郡,静江军节度。……宝祐六年,改广西制置大使,后四年废,复为广西路经略、安抚使。”按,此处“宝祐六年,改广西制置大使,后四年废,复为广西路经略、安抚使”的说法和句读有误,应为“宝祐六年,改广南制置大使,后两年废,复为广西路经略安抚使”。

关 键 词:广南西路  经略安抚使  《宋史》  四年  地理志  点校本  始安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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