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地理志·广南西路》订误两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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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覃旺.《宋史·地理志·广南西路》订误两则[J].中国地方志,2020(2):122-123,M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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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覃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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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大学岳麓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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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华书局点校本《宋史》卷90《地理六·广南西路·静江府》载:“静江府。本桂州,始安郡,静江军节度。……宝祐六年,改广西制置大使,后四年废,复为广西路经略、安抚使。”按,此处“宝祐六年,改广西制置大使,后四年废,复为广西路经略、安抚使”的说法和句读有误,应为“宝祐六年,改广南制置大使,后两年废,复为广西路经略安抚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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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广南西路 经略安抚使 《宋史》 四年 地理志 点校本 始安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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