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系分合与民初司法界的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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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策.派系分合与民初司法界的改造[J].历史研究,2020(1):135-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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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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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历史学系 北京 100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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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初司法界的部院之争不仅因政权更迭之初,法律制度不备、权限不清,而且有其明显的派系根源,带有党派和南北之争的色彩。章宗祥、江庸均是清末沈家本修订法律馆系统之嫡传,在与许世英、徐谦("部派")的博弈中最终胜出。随后章、江携手排斥"部派"所用南方党人,重整部院力量,透过人事布局和制度建设交互配合,整顿司法乱象,使司法人事至少在四五年里保持基本稳定和连续。这与司法总长频繁更迭的表象颇有不同。同时,章、江推行法官回避、司法甄拔与考试、司法讲习所、法官任用及奖惩、司法收入特别会计等制度,并极力抵制军政势力干涉司法,终使司法事业颇有基础。章宗祥、江庸从人事和制度两方面对民初司法界的改造,构成彼时司法发展的一大转折,是理解北洋前期司法制度与人事变迁的一条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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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北洋政府 司法 梁启超 章宗祥 江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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