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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任安書》“威約”解(下)
引用本文:宣燕華.《報任安書》“威約”解(下)[J].中华文史论丛,2018(2).
作者姓名:宣燕華
摘    要:正西漢末嚴遵所著《道德指歸論》(《老子指歸》),有語曰"鬱約而辭卑,拘制而體降"。這是一個互文辭格的偶句,故可知"鬱約"與"拘制"同義,拘制即拘禁之義。"鬱"字上古音爲影母物部,微、物對轉,鬱與威音近可通,故"鬱約"之義,豁然可解,其與上文"威約"、"畏約"、"憂約"等詞,形殊而音近,字異而義同,是一組貨真價實的雙聲連綿詞,表示被拘禁、充作僕役、被圍困以及被軟禁等種種失去人身自由的情況,詞性爲動詞,亦可活用爲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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