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宋史》证误二则
引用本文:潘民中.《宋史》证误二则[J].史学月刊,1987(3).
作者姓名:潘民中
摘    要:一《宋史》卷二百五十八《潘美传》: 开宝三年,征岭南,以美为行营诸军都部署、朗州团练使,尹崇珂副之。(中华书局标点本第8991页) 按:这句话的句读有误。“以美为行营诸军都部署”后的顿点应为逗点;“朗州团练使”后的逗点应去掉。证之以《宋史》卷二百五十九《尹崇珂传》:“讨湖南,为行营前军马军都指挥使。荆湘平,授朗州团练使。”可知尹崇珂平荆湘后征岭表前任朗州团练使。《宋史》卷二《太祖纪二》:开宝三年“九月己亥朔,命潭州防御使潘美为贺州道兵马行营都部署,朗州团练使尹崇珂副之。”这里标点合理,美的原衔为“潭州防御使”,尹的原衔是“朗州团练使。”《长编》卷十一“太祖开宝三年”也载:“九月己亥朔,以潭州防御使潘美为贺州道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