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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朝黑龙江八旗官学教育释疑
引用本文:金鑫.康熙朝黑龙江八旗官学教育释疑[J].满族研究,2012(3):65-72.
作者姓名:金鑫
作者单位:内蒙古大学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010070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清代内地经济文化因素对达斡尔、鄂温克两族社会的影响”的研究成果之一(项目编号:12YJC850007)
摘    要:康熙三十四年八旗官学设立,并非是清代黑龙江地方文化教育的开端.此前,满语文及其所承载的文化知识,在索伦、达呼尔等黑龙江原居部族中,就已有一定的传播.康熙朝黑龙江所设八旗官学,应包括位于墨尔根城的两所敕建官学,以及在瑷珲、齐齐哈尔、博尔德三城各有两所的地方自办官学,其各自的教育对象有明确的区分.初设时,唯有敕建官学的教师称“助教官”,由朝廷自京城或盛京选派,自办官学的教师只称“师傅”,从各城识字官兵中选任.康熙年间的黑龙江八旗官学,既教授满语文,也教授汉语文,且其文化教育的核心内容是内地传统的儒家经史.康熙四十七年,黑龙江八旗官学曾一度因故停办,直至乾隆九年始行复设.

关 键 词:清代  黑龙江  八旗官学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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