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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中的政府职能定位
引用本文:丁秀萍.西宁市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中的政府职能定位[J].攀登,2008,27(5):96-99.
作者姓名:丁秀萍
作者单位:中共西宁市委党校,青海,西宁,810001
摘    要: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自愿参加,由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并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为了更加有效地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西宁市政府应积极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切实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科学高效的筹资机制、运行机制、监督机制和规范机制。

关 键 词:西宁市  农村新型合作医疗  政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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