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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字方针 一座丰碑——纪念文物工作方针提出十周年
引用本文:普贤.八字方针 一座丰碑——纪念文物工作方针提出十周年[J].丝绸之路,2002(11).
作者姓名:普贤
摘    要:1992年5月,在全国文物工作会议上,李瑞环同志代表党中央、国务院正式提出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文物工作方针(简称“八字方针”)。这对于新时期贯彻《文物保护法》,进一步做好文物工作具有重大意义。文物工作“八字方针”是一座丰碑。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文物事业得到长足发展,但是文物的法规建设相对滞后,也没有完整统一的文物工作方针。1982年下半年,虽然制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简称《文物保护法》),但文物工作的方针还是不明确。尽管在实践中形成过一些具体“原则”,如文物修缮所遵循的“保持现状或恢复原状”、“保养为主,重点修缮,维持不塌不漏”、“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两利两重”原则等。这些“原则”往往因过于“具体”而难于把握,而且对同一问题的提法不统一,叙述不准确,使文物部门和广大文博干部在工作过程中有时感到无所适从。直到“八字方针”的提出,才使我国文物工作真正走上了既有法律保证,又有方针指导的轨道。“八字方针”是在总结新中国成立4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物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我国是一个文明古国,有极其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有大量的文物宝藏。作为中华民族古老文明实物映照的中国文物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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