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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分期法”要论
引用本文:王占阳.“时代分期法”要论[J].史学理论研究,1994(3).
作者姓名:王占阳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社会发展研究所
摘    要:长期以来,史学界和理论界一直认为,按照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和上层建筑划分历史时期的方法,是唯一科学的分期方法。笔者认为,这种认识,实际是不正确的,也是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分期理论的。 首先,客观历史的进程早已表明,这种分期法的适用范围,实际是相当有限的;在一些大的历史分期中,如果采用这种分期法,那就会得出荒谬的结论。譬如,人们公认,中国近代史开始于1840年,而我们知道,当时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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