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尔迪厄的“生活风格”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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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晓春.布尔迪厄的“生活风格”论[J].民俗研究,2017(4):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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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晓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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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 广东广州510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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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民族地区城乡协调发展”(16JJD850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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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生活风格"(style of life),是布尔迪厄代表作《区分》的核心概念之一。布尔迪厄吸收马克思的资本理论、涂尔干的原始分类学,以及马克斯·韦伯关于"生活风格"是界定不同阶级、阶层之关键因素的论述,通过分析不同群体日常生活消费的趣味差异,建构其现代社会分类学。"生活风格"是由不同社会空间中的人们拥有的资本及其属性所决定的日常消费偏好,"生活风格"呈现的趣味差异,可以区分不同的阶级、阶层,人们在社会空间中与生俱来所占有的位置及其变化,决定了趣味是必然性与历史性的统一,人们因趣味而维持或者改变"生活风格",其实质是为了争夺社会空间的相应位置和阶级结构的再生产,"生活风格"因此具有其象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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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布尔迪厄 《区分》 生活风格 生活的风格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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