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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负责人就《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答记者问
作者姓名:李秋洪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
摘    要:2008年7月14日,马飚主席签署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36号,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负责人日前就《实施办法》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关 键 词:广西壮族自治区  地方志工作  答记者问  负责人  办公室  《实施办法》  政府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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