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民政府行政督察专员区公署制与县制的关系 |
| |
作者姓名: | 崔跃峰 |
| |
作者单位: |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人文社科系; |
| |
基金项目: |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行政督察专员区公署制研究》(04BZS037);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民国时期河南省县官群体人事更迭研究(1912~1948)》(10YJC770014) |
| |
摘 要: | 20世纪30年代初,南京国民政府创设行政督察专员制度以加强对县政的控制。从法理层面上看,专署与县之间的关系体现在行政监控、人事监控、财政监控、行政统筹、政治沟通、直接的军警领导权诸方面;从现实层面上看,专署与驻在县及辖区其他县的关系不同,专员权力的大小因专员和各个县长的资历、能力、背景、个性的不同而呈现其差异性。此制的建立,是国民政府完善官僚层级、重建国家权威的尝试,然而受派系、地缘、血缘等因素的影响,中国地方政府的法制化进程任重而道远。
|
关 键 词: | 南京国民政府 行政督察专员区公署制 县制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