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汉代“秋冬行刑制”及其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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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喆.略论汉代“秋冬行刑制”及其影响[J].史学月刊,2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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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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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商丘师范学院政法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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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商丘师范学院骨干教师资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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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是一个古老的农业国,农业的丰歉关乎着社会的稳定与否,而丰歉在很大程度上又取决于天时。所以,人们很容易将自然现象与社会活动联系起来,根据自然现象来比附社会活动。具体到司法上,人们将自然现象与刑罚联系起来,把自然现象作为司法的根据,使司法过程合乎自然现象的变化,把四季变化当成执行刑罚的前提,于是就产生了赏以春夏,刑以秋冬的思想,并最终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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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执行刑罚 中华书局 沈家本 自然现象 司法实践 秋冬行刑 制度化 农业生产 汉代 社会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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