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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真与改革开放新时期法制建设的起步——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出台内幕
引用本文:田酉如.彭真与改革开放新时期法制建设的起步——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出台内幕[J].百年潮,2009(1):4-9.
作者姓名:田酉如
作者单位: 
摘    要:粉碎"四人帮"以后,中共中央明确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决定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为了避免重演"文化大革命"期间整个社会无法无天的混乱状态,适应新形势下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需要,1979年,刚刚复出的彭真同志受中央委托,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的工作,仅用了三个多月的时间,就领导草拟出刑法、刑事诉讼法、选举法、地方各级人代会和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七部重要法律,并在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获得通过.这是新中国法制建设在停顿了十几年后迈出的重要一步.由于篇幅所限,本文着重记述彭真主持制定新中国第一部刑法的内幕.

关 键 词:文化大革命  十一届三中全会  刑法  新中国  刑事诉讼法  法制委员会  彭真  新时期  全国人大常委会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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