狭路相逢——苗族婚俗集锦之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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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苗芒.狭路相逢——苗族婚俗集锦之二[J].贵州文史丛刊,198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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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苗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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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苗族结婚后,一般要在三天之内择吉日“回门”办婚礼(即陪送新娘回娘家举行仪式),如果在这同一天的同一个时辰里,也有另一个新娘回门,双方不约而同地在同一条道路上朝相反方向对着走的话,那么,势必要在途中的某处相遇。这是结婚的一大忌讳:“狭路相逢”。这种时候,无论两个新娘子是路人或者相识,谁都不会让对方从自己身边先走过去的。习俗认为,谁先走谁便占上风,谁就事事如意,百年幸福;谁后走谁就占下风,日后百事乖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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