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徒刑散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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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树峰.秦汉徒刑散论[J].历史研究,20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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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树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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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 100872,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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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秦汉徒刑序列中,城旦舂、鬼薪白粲为一个等级,隶臣妾、司寇则属另一个等级,它们与死刑一起共同构成了秦汉刑罚体系中的三个等级。三个等级的构成为加刑和附加刑等非正式刑名提供了存在的空间,也体现出秦汉刑罚由轻到重循序渐进的特征。就肉刑和徒刑的关系而言,秦及汉初正处于肉刑地位逐渐下降,徒刑地位逐渐上升的过渡时期,其具体表现是,秦及汉初刑罚以徒刑为主,以肉刑为辅;特别是汉初,更将肉刑的使用上移至城旦舂。到汉文帝时期,肉刑的废除终于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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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秦汉 徒刑 肉刑 城旦舂 鬼薪白粲 隶臣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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