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法律教育在中国发展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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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卫琴.诊所法律教育在中国发展探析[J].沧桑,20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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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卫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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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吉首大学法学院 讲师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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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吉首大学2004年诊所式法律教育研究课题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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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学教育全球化、法律援助组织与福特基金会的推动以及诊所法律教育自身的优点是诊所法律教育在中国得以迅速发展的主要原因。但是,资金、师资的短缺,教学评估规范体系的缺失以及与常规法学课程教学时间的冲突等成为诊所法律教育目前在中国继续发展的制约因素。建立多元资金渠道、加强师资培训、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教学评估体系、协调处理好诊所法律教育与法学教育的关系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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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诊所法律教育 发展 原因 问题 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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