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投匦奏事”制度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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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程遂营.唐代“投匦奏事”制度初探[J].东南文化,20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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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程遂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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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大学历史文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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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投匦奏事”制度是唐代监察制度的重要补充形式之一。“投匦奏事”始于唐武则天垂拱年间,从此,作为一种制度一直沿用到唐末。考察唐匦的沿革、匦使院知匦使、理匦使的设置及其职责、对投匦人及其奏事方式的规定和要求,无疑将有助于我们对唐代监察制度的进一步了解和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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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唐代 匦 知匦使 理匦使 投匦奏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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