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李敖的笔墨官司 |
| |
引用本文: | 魏承思.和李敖的笔墨官司[J].南方人物周刊,2013(28):105-105. |
| |
作者姓名: | 魏承思 |
| |
摘 要: | 偶然在网上看到李敖的一段文字:“今天是2000年5月11日,我把整整五年前由汪荣祖初稿,由我定稿的一篇《请勿乱评》刊出在《李敖电子报》,做为我性好追杀的一次记录。这篇文章是回复香港《亚洲周刊》的,可以看出荣祖和我的功力和‘掌风’。”我是当年《亚洲周刊》那篇文章的作者。想不到事隔多年,以大师自许的李敖仍对此文耿耿于怀,想来那篇文章也并非毫无价值。
|
关 键 词: | 李敖 《亚洲周刊》 官司 笔墨 汪荣祖 电子报 为我性 文章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