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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设治时间考
引用本文:刘亚祥.巴彦县设治时间考[J].北方文物,1987(2).
作者姓名:刘亚祥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档案馆编研处
摘    要:有清一代,清政府以军政制的形式对黑龙江地区实行管辖,时间是很长的。自道、咸以后,一方面汉族流民大批涌入黑龙江地区,并首先聚垦于呼兰河流域,有力地冲击了清政府的封禁政策,蒙古尔山等处闲荒开禁而准许招民开垦后,内地汉民更是负耒而至,旗民词讼因之日增:另一方面黑龙江地区与俄接壤,强邻逼境,日甚一日,迫使清政府不得不采取移民实边的政策,于是呼兰、绥化相继设官,军政制始向民政制转变.黑龙江将军辖区内最早设立的民官就是呼兰厅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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