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史志办组织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业务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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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7年2月6日,泰安市史志办组织进行学习贯彻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业务考试。在职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考试。2006年以来,泰安市地方史志系统深入开展了以学政治、学业务、学现代办公技术为主要内容的“三学,,活动,大大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为检验学习效果,进一步激发大家的学习热情,泰安市史志办组织了这次业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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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志工作条例》 业务考试 组织学习 史志工作 泰安市 山东省 政治业务素质 现代办公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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