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正误四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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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倩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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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宋史·苗傅传》载:大父授,父履。授在元丰中为殿前都指挥使。(标点本13802页)按:“元丰”,误。应为“元祐”。据《宋史·苗授传》载:“元祜三年,(苗授)遇武泰军节度使,殿前副都指挥使。”而且在《东坡文集·卷三十九·赐新除殿前副都指挥使。武泰军节度使苗授辞免恩令第二表不允批答口宣》中也明确载明苗授始任殿前副都指挥使的时间:元祜三年七月二十一日。可见“元丰”当是“当是“元祐”之讹记。(二)《宋史·世家二》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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