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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牍所见秦代地方职官选任
摘    要:<正>秦之郡县制度和周之分封制度重要区别之一,在于中央将统治触角深入到地方,直接掌控地方社会。与依靠各级世袭封君建立起来的统治架构不同,它需要一套中央直接控制的官僚体制。这些官僚由国家按一定的规则与程序选拔,其身份和周代贵族体制下负责封君家族内部事务的家臣类似。对于秦代官吏选拔制度,学界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①然而受材料所限,我们以前对秦代官吏,特别是地方官吏选拔制度的具体形式并没有太多了解。近年新公布了数批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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