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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财政转型下的河务运作——以河银制度为中心
摘    要:清代河工具有商品化运作的特征,河务成败取决于白银。清代前期的治河成就取决于巨额白银供给,至道光时期,清廷已对河工的巨额财政消耗力不从心。咸丰军兴之后,以"银钞搭放"形式维持河务最基本的运作。咸丰五年铜瓦厢决口导致黄河兰考以下河段"弃淮北流",河务部门迫于财务短缺,对这一突发事件束手无策。同治元年清廷重启河务,恢复使用实银。但此时户部对各地财政逐渐失去控制与协调能力。河务成为河南、山东、直隶地方事务,随着河务财政与鲁豫地方财政体系对接完成,河务转为"在地化"。光绪前中期,直隶、山东、河南都恢复了定额河银的管理方式,但此时由于国际白银价格下跌和晚清巨额赔款、外债,河务用银严重贬值,最终只能大规模缩减工程规模,导致豫鲁等地深受"黄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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