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嫁女儿 |
| |
引用本文: | 党春秋.毛泽东嫁女儿[J].文史博览,2013(11):18-18. |
| |
作者姓名: | 党春秋 |
| |
摘 要: | 1968年,毛泽东发出了“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指示。李讷是毛泽东的小女儿,当时正患神经衰弱症,而且比较严重,但毛泽东还是将她安排到江西省瑞金县沙洲坝大队上坝生产队劳动锻炼。1971年9月初,在江西瑞金沙洲坝大队劳动的李讷,写信向毛泽东汇报了自己的婚姻设想。她的男友政治上可靠、共产党员,是中央办公厅江西“五七”干校的工作人员,准备近期与男友结婚,请毛泽东定夺。
|
关 键 词: | 毛泽东 女儿 “五七”干校 劳动锻炼 1968年 江西省 知识青年 神经衰弱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