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尔政府理论中的参与原则和才能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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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连伟 刘赛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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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黑龙江大学行政管理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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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11年度规划项目(11E06);黑龙江省2011年度博士后资助项目;黑龙江大学2008年度博士启动基金项目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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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密尔认为,除非所有公民具有同等并且高度的才能,否则其政府理论中的参与原则和才能原则就会发生矛盾。但密尔并不打算完全解决参与原则和才能原则之间的矛盾,因为这两个原则之间的张力正是他政府理论的一个重要特征。这个理论界定了那种张力的性质,对它的解决方案设定了界限,并且提出接近于解决方案的现实途径。本文通过参与原则和才能原则在地方政府制度中所发挥的作用,以及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权限的划分来解析密尔的政府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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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密尔 政府理论 参与原则 才能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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