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整饬党务案”在湖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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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鸣皋.国民党“整饬党务案”在湖北[J].武汉文史资料,20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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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鸣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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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28年2月1日,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在南京召开,通过了“整饬党务案”。其主要内容为办理党员总登记,清除党内的“恶化分子”与“腐化分子”,暂停基层党部的活动,并积极培训总登记的骨干,从速恢复各级党部,以便于1928年8月1日召开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当时湖北、武汉为桂系胡(宗铎)、陶(钧)所把持,我经历了这次“整饬党务案”的全过程,现就回忆所及记述如后。一、湖北省汉口市成立党务人员训练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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