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境而书”应是二轮志书编纂的一项通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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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登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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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辛集市地方志办公室,河北,辛集,052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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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旧方志编纂中有一条重要的原则,叫做“不越境而书”,就是要求志书编纂者只书写本境以内(本行政区域以内)的地、事、人、物,包括地理、建置、田赋、桥梁、津渡、市集、学校、衙署、城池、兵事、职官、选举、人物、风俗、艺文、灾异等项内容.在古代交通闭塞、生产力落后、经济和社会发展迟缓的情况下,志书编纂“不越境而书”的规定执行起来并不困难,因而代代相继,被作为一条重要的编纂原则延续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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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志书编纂 越境 通则 方志编纂 行政区域 古代交通 社会发展 编纂原则 编纂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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