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三四十年代冀南农村分家行为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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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跃生.20世纪三四十年代冀南农村分家行为研究[J].近代史研究,2002(4):157-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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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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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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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依据抽样调查资料和阶级成分档案资料,冀南农村的分家行为与传统具有很强的延续性。三四十年代的华北农村仍是传统色彩浓厚的社会,尽管合爨共财受到推崇,但在实际生活中要保持大家庭状态并非易事。兄弟婚后分家往往是不可避免的,差异只是从结婚到分家的间隔有长短之别。中国家庭财产的平均继承制度和观念不断侵蚀着大家庭的存在基础。当然在不同阶层中,家庭分合的力量是有差异的。贫穷阶层缺少维系大家庭的物质基础,各自谋生成为主流。富裕中农家庭对生产的协作要求较高,因而,容易维持不分状态;但若父家长去世,分家往往不可避免。有雇工经营能力的家庭,既有适于合爨的条件,也有便于分家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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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分家行为 私有制度 家庭财产 平均继承制度 冀南地区 |
Research on Household Division in Rural South Hebei during the 1930s and 1940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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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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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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