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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全区地方志工作先进集体表彰的决定
摘    要:各市、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 为了总结2008年度全区各市、县(市、区)修志成果,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全区地方志工作者的积极性,推动全区地方志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宁志委字2008]25号《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区地方志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的具体要求,11月28日,

关 键 词:地方志工作  先进集体  表彰  方志工作者  工作机构  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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