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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苏松江浙人“毋得任户部”考
作者姓名:方志远  李晓方
作者单位:江西师范大学历史系,赣南师范学院历史系 教授,330027,讲师,344000
摘    要:明代苏州、松江、江西、浙江人“毋得任户部”这一制度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苏松江浙人不得为户部官,苏松江浙吏不得为户部吏;但前者为“祖制”,后者是“成例”,法律地位不同。“祖制”针对的首先是苏松籍官员;“成例”针对的是苏松江浙的吏员,以及作为其后备力量的“市井之徒”。“祖制”在洪武后期有所松动,并成为建文时苏松江浙人仍得官户部的依据;永乐初对建文改制的全盘否定,以及由周忱戴衔户部而发生的变故,遂使“祖制”二百年不变。通过扼制“南人”特别是江南经济发达地区的士人,以缩小南北之间的政治、经济、文化差异,达到南北平衡和政权巩固,是明代政治体制和统治方针的重要特征;苏松重赋及苏松江浙人不得官户部,正体现了这一特征。

关 键 词:明代  户部  部门回避  地域回避  南人  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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