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形成简述(连载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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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卓.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形成简述(连载三)[J].黑龙江史志,2013(18):2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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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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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三、伪满时期黑龙江省的行政建制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东北地区行政区划,按照日本侵略者进行严密统治的需要,逐步把省划小。1932年3月1日,伪满洲国成立时,仍按原行政建制分为奉天、吉林、黑龙江、热河4省,于3月底公布《兴安省官制》,把兴安省分为东、南、北3个分省。同年底和翌年初,按伪民政部令,将黑龙江省的呼伦、胪滨、室韦、奇乾4县划归兴安北省,将雅鲁、布西、索伦3县(局)划归兴安东省。1933年7月,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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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黑龙江省 行政建制 区域形成 连载 1931年 日本侵略者 伪满时期 行政区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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