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唐代的乡村养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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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兴云.浅议唐代的乡村养老[J].史学月刊,2007(8):12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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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兴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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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阳师范学院历史文化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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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养老起源于原始社会末期,先秦时期得到发展,其措施包括致仕、学校养老、减免赋役、减轻刑罚、赐杖等内容。(甄尽忠:《先秦养老制度论析》,载《许昌学院学报))2006年第4期)汉代每年仲秋依旧于辟雍行躬养“三老”、“五更”大典,奖赏孝事老人者。汉代养老的具体措施是给老人以优厚的物质待遇和赐王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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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养老制度 乡村 唐代 先秦时期 原始社会 减免赋役 物质待遇 汉代 |
修稿时间: | 2006-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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