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浅议唐代的乡村养老
引用本文:刘兴云.浅议唐代的乡村养老[J].史学月刊,2007(8):120-123.
作者姓名:刘兴云
作者单位:南阳师范学院历史文化学院
摘    要:养老起源于原始社会末期,先秦时期得到发展,其措施包括致仕、学校养老、减免赋役、减轻刑罚、赐杖等内容。(甄尽忠:《先秦养老制度论析》,载《许昌学院学报))2006年第4期)汉代每年仲秋依旧于辟雍行躬养“三老”、“五更”大典,奖赏孝事老人者。汉代养老的具体措施是给老人以优厚的物质待遇和赐王杖。

关 键 词:养老制度  乡村  唐代  先秦时期  原始社会  减免赋役  物质待遇  汉代
修稿时间:2006-12-30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