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桂州理定县考 |
| |
引用本文: | 江田祥.隋唐桂州理定县考[J].广西地方志,2012(5):48-52. |
| |
作者姓名: | 江田祥 |
| |
作者单位: | 广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
| |
基金项目: | 2010年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项目;2011年广西哲学社会科学青年项目(11FMZ00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1061014) |
| |
摘 要: | 本文对隋唐时期桂州理定县的建置沿革进行细致考辨,认为兴安县乃隋仁寿初析始安县西南地域而置,大业二年(606)废入始安县,唐武德四年(621)十一、二月间复置兴安县,在县境增设宣风县,贞观十二年(638)又省入兴安县;肃宗至德二年(757)更名"理定",宪宗时因不须避唐高宗讳复改为"治定",后人因唐以降避讳风尚而使"理定"广泛流传在官私史籍中,导致"治定"被湮没无闻。
|
关 键 词: | 桂州 治定县 理定县 兴安县 隋唐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