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政府对侵华日本战犯的审判和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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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辉,林晓光.新中国政府对侵华日本战犯的审判和改造[J].百年潮,2005(7):4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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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辉 林晓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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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反法西斯联盟各国基于国际法准则,为惩罚犯罪、伸张正义、明确战争责任、恢复人类尊严,先后对日本战犯进行了审判和处理.中国共产党和新中国政府(以下简称新中国)对于日本战犯采取了法律与道德相结合、惩办与教育相结合的处理方法,予以人道主义的待遇,在思想与劳动改造的基础上,使之逐渐自觉地认识到发动和进行侵略战争的罪行和责任,为战后中日关系的正常化打下了基础,创造了条件,具有不同于他国的中国特色和重要的历史与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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