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修志 促进地方志事业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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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晓红.依法修志 促进地方志事业健康发展[J].宁夏史志,2006(4):2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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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晓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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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第467号国务院令,公布《地方志工作条例》。新华社受权于当月30日全文播发条例外全文。次日,《人民日报》全文刊登条例全文。该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是全国方志界的一件盛事、要事,意味着编修地方志从此告别了靠行政命令甚至是长官个人意志(兴趣)来修志的传统方式,进入了依法修志的新的历史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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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志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民日报》 国务院总理 地方志工作 国务院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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