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重视对观众和“传习人”的培养——关于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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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重视对观众和“传习人”的培养——关于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的思考[J].神州民俗,2008(1):2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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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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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市群众艺术馆,广东广州510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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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中明确指出,要建立科学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传承后继有人。今年6月份,国家文化部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并将在今年内修改出台《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在实践中探索如何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理论是行动的指南,实践的发展呼唤理论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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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传承机制 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培养 观众 国务院办公厅 传承人 国家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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