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体——评《高校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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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先进.高校学生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体——评《高校学生的权利与义务》[J].文史博览,20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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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先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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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农业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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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高校学生有没有法律权利?有没有法律义务?对此,一般持肯定回答,但高校学生权利义务的边界是什么?有什么具体权利和义务?如何让高校学生真正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高校学生的权利与义务》(曾惠燕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一书,比较系统深入地研究和回答了这些问题。高校学生有权利。作为人,高校学生有人权,包括生存权、尊严权、名誉权、亲权、合群权、自由权和发展权;作为公民,高校学生有公民权,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自由权、宗教自由权、受教育权等;作为行政相对人,高校学生有广泛的行政相对人权利,包括取得学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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