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1938:汉冶萍公司与国民政府关系述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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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左世元,姚琼瑶.1931—1938:汉冶萍公司与国民政府关系述略[J].黑龙江史志,201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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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左世元 姚琼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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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理工学院 湖北 黄石 435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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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湖北省重点学科“艺术理论”资助项目,湖北理工学院优秀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资助计划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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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九一八事变至武汉抗战是国民政府与汉冶萍公司关系处理的一个特殊时期。九一八事变后,国民政府囿于对日外交的考量,长期对汉冶萍采取放任态度;抗战爆发后则断然实施强拆内迁。这一方面体现了国民政府履行了债权人角色的意义,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是为加强战时经济统制,增强中国抵抗日本侵略工业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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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民政府 汉冶萍公司 关系 从1931年至193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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