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文本的“意思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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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德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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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哈尔滨师范大学文学院;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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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东北师范大学博士后基金项目研究成果;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庄子哲学的象征解读》(批准号12FZW025按证书填)研究阶段性成果;黑龙江省教育厅审批的科研立项《〈庄子〉的“卮言”与荒诞诗学研究》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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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庄子》文本里隐匿着"庄子"的"意思",读者在创造着《庄子》文本的"意义",而很多时候读者所创造出来的"意义"并不符合"庄子"最初的"意思"。为此本文试图通过《庄子》文本的全面解读,确定其"意思类型"。《庄子》的"意思类型"主要有三类:一是对于宇宙存在而言,"《庄子》的意思类型"是"道";二是对于社会存在而言,"《庄子》的意思类型"是"无为";三是对于个人存在而言,"《庄子》的意思类型"是"吾丧我"。由此确定其今后的解读是否符合"庄子的意思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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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庄子》 意思类型 道 无为 吾丧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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