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学校工会是由教师职工为了维护共同利益自愿结合而形成的群众性的组织。工会的基本职责就是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这是工会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点。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其中心是突出和强化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学校工会组织是领导联系教师群体共同搞好各项工作的桥梁和纽带,是会员和全体教师利益的代表,是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支柱。它更是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稳定教师队伍、维系教师家庭和人身安全的重要基石。因此,搞好学校工会工作,对于维护教师专业发展的权益,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那么,工会如何维护教师专业发展的权益呢?我认为可从以下两个方面做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