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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是修志工作的根本保障制度
引用本文:畅思.“三制”是修志工作的根本保障制度[J].沧桑,2014(3):248-248.
作者姓名:畅思
摘    要:刘万品在《云南史志》2014年第1期上发表文章指出,“三制”即严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格实行主编负责制,严格实行督查通报制。这三个制度,进一步深化了“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编纂委员主持实施”的修志格局,强化了“一纳入、五到位”的基本要求,

关 键 词:保障制度  修志工作  行政首长负责制  主编负责制  地方志编纂  党委领导  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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