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太原知府的选任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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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乐.北宋太原知府的选任简[J].沧桑,2014(1):4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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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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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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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太原知府的职责重大,宋政府在知府的选择、任期等方面有着严格的规定。地方官任职任期一般以三年为一任,从太平兴国四年到靖康元年147年的时间里,太原府长官更替将近一百任,平均任职时间不足一年半,远远低于官员三年一任的标准。在宋神宗之前其任职期限基本能够达到朝廷的规定,宋神宗后太原知府的任期一再缩短,至徽宗年间,随着政局的变换,官员的更替愈加频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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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北宋 知州制 太原知府 任期 留在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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