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广西地方志工作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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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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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7年,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精神和自治区人民政府[2000]66号文件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新的一年里努力开创地方志工作的新局面。一、认真做好地方志的各项工作1.认真做好第二轮三级地方志的编纂工作。自治区直属单位、中直驻桂单位修志工作机构和各市、县(市、城区)地方志办公室要把编纂第二轮广西通志、市(地区)志、县(市、城区)志作为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要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在2010年完成第二轮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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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志工作条例》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广西 人民政府 文件精神 邓小平理论 科学发展观 自治区 |
文章编号: | 1003-434(2007)01-000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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