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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驻守新疆“侍卫”职任考述
摘    要:<正>清代,侍卫亦称之为"辖"或"虾"(满语"hiya"之音译),1属武职京官,统归"领侍卫内大臣处"2(满语"hiya kadalara dorgi amba i ba")管辖。除在京城被"用备随侍宿卫"之外,亦常奉命效力于军前或驻防于边疆地方。截止目前,学界关于清代侍卫的研究虽已取得了一些成果,3但研究主要集中在侍卫制度和侍卫的政治作用两方面,对侍卫群体本身的关注尚不充分。关于清代驻守新疆侍卫的研究,仅见鲁靖康《清代侍卫新疆史迹考——以〈清实录〉为中心》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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