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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中世纪领主与农民的收入变化
摘    要:中世纪欧洲领主和农民的收入变化受制于人口和经济因素、庄园制和农奴制等体制性因素。人口和经济因素影响着土地持有、粮价、工资和地租等的变动,庄园制和农奴制使中世纪大地产放弃了古代不持有土地和无偿劳动的奴隶制的剥削方式,而授与农民份地并向其征收地租和税金。大致说,中世纪早中期人口和经济、庄园制和农奴制的上行导致领主收入增加和农民收入减少,而中世纪晚期人口和经济、庄园制和农奴制的下行则促使领主收入减少和农民收入增加。总的说,中世纪大地产上佃农的土地持有以及缴纳地租和税金是有法可依的,蛮族法典、土地登录簿和惯例书等组成的习惯法旨在将领主对农民剥削的种类和数量固定化和精确化,领主和农民均可以此为依据维护自己的利益。习惯法的出现不是领主恩赐的结果,而是植根于日尔曼人有关法律是人民制定的立法模式,以及中世纪农民对领主长达几个世纪坚持不懈的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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