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南宋摩崖谈当时对食盐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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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欧德禄.从南宋摩崖谈当时对食盐的管理[J].文博,198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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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欧德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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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九八○年底,我县文物普查队在金泉公社勤俭八队的南山石梯坡半腰崖石上,发现一方南宋摩崖,此摩崖为研究南宋初期财政税收及当时对食盐的管理提供了实物例证,同时为南宋时期的南北贸易提供了可靠史料。一、摩崖内容浅释该摩崖高87厘米,宽82厘米,共六行53字。全文如下: “应盐榷不得从过、从此出,如有违戾,许地爪人,把捉起所属送狱,根助断罪,追赏五十贯给告人。绍熙五年十二月日,褒城县提举茶马张”。摩崖第一句“应盐榷不得从过、从此出”当为“一应盐榷不得从此过、从此出”,所为出者,指从南宋往北方的金国,具体说来,就是一切过往盐榷,均不准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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