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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吏部尚书兼官研究
摘    要:宋代吏部尚书兼官在元丰改制后分为经筵官、修史官、诸阁学士、六部、临时性礼仪官、两制官、门下省、地方官、东宫官、中书门下附属官、九寺五监门、三省附属官等,其中以经筵官与修史官为主,各自又分别以侍读与(同)修国史、(同)实录院修撰为主;其他兼官虽然数量不多,但各个门类还是呈现出一定特点。以地域考察,吏部尚书兼官主要集中在京师。许多兼官往往不能单独作为官职出现,因此对吏部尚书本职工作影响不大。宋代特别是南宋时期兼官大量出现,由有能力而又能够把相应职务做好的官员来兼任该职务,一定程度上是历史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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