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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界一般将金代诸府分为京府、总管府和散府三等。研究认为,从行政区划的角度,上述划分混淆了路级行政机构总管府与总管府路治府之间的差别,也掩盖了《金史》等文献中“京府”通常不指诸京路治府的事实。根据入驻上级机构的行政地位,可将金府分为京路治府、总管府路治府和散府(即非总管府路治府)三等。该阶序与以人口因素为主构成的上、中、下等第体系无直接关联,彼此具有独立性。深入认识金代诸府的分等问题,有助于理解元代府路分等的实践逻辑,并揭示元路分等现象所反映金元路制发展的重要转折。  相似文献   
2.
地方志是宋代州府长官任职期内重要的施政参考和教化工具。宋代知州知府多兼具学者、文人身份,他们为当地方志从纂修到出版提供有力的物质支持,也以不同方式亲自组织或参与方志纂述,凭借权力取得了当地方志纂述活动中的主导地位,并借此增进与地方士人的合作交流。知州知府的参与是宋代图经、方志发展兴盛的一个重要原因,同时促进了当时方志纂述中两大特色的形成:一是宋代方志具有较高的文献价值;二是方志中"史家意识"的流露,从而出现州府长官代代续修一志的历史现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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