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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属"新探     
王莽改制所颁布“王田私属”令中“私属”的真实内涵并不像诸学者所言的那样,即是对奴婢的另一种称呼,也不能简单地解释成“庶人”或“依附农民”。从新出土的张家山汉简相关律文对“私属”的规定看,“私属”乃是指由国家法定的、介于奴婢和庶人之间的一个特殊阶层。以此重新考察王莽改“奴婢”为“私属”之举以及汉代奴隶制度,我们也会获得较以往更深层的理解。  相似文献   
2.
南宋“四蜀”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南宋"四蜀",即为北宋时的四川,继有先秦巴、蜀两个方国和秦汉以后巴郡、蜀郡的地域范围。五代十国时期,由于前蜀、后蜀两个政权的先后存在,"蜀"便成了对四川地区的专称,并为宋代人所继承。此外,"四蜀"有其特定的内涵。行政区划上,是"川峡四路";职官设置上,为四安抚使和四都统制。这充分表现在有关南宋史实的文献记载中。在标点时,"四蜀"应该是一专有名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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