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9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曾被公众誉为“环保斗士”的刘福堂,于2012年10月11日上午9点在海口市龙华区法院出庭受审,被控“非法经营罪”,涉嫌用香港书号出版环保话题的图书,并销售或赠与他人。十佘年来,为宣传环保,搞调研,他买书、印书、邮书,自掏腰包就花了二十来万。 相似文献
2.
3.
魏晋南北朝是门阀士族获得重大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特权的时代,但是东晋南朝与北朝的情况不尽相同。从法制层面对赃罪量刑和除免官当的考察表明,在法令的规定上北朝对待官僚较东晋南朝更为宽松,在法令的贯彻上北朝却相对严格。由此我们看到,尽管江左士族享有更多特权,但这些特权多在法令规定之外,不属于正常官僚政治的范畴。而北朝士族却积极在律令框架内寻求自身的权益保障,其努力所获得的丰厚成果为隋唐帝国的官僚所继承,从而为官僚政治的理性发展作出了贡献。 相似文献
4.
松井石根战争责任的再检讨——东京审判有关南京暴行罪被告方证词检证之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东京审判判处南京暴行第一责任人松井石根绞刑,但所判只是普通战争罪的不作为,否定了公诉方提出的对和平之罪的相关罪名。由此产生了两个问题,一是最高量刑和消极责任的问题,二是甲级战犯名实是否相符的问题。后者尤有重大意义。本文通过比对、检讨被告、辩护人的证词和他们事发时自己的记录,证明影响免责判决的松井石根的消极虚像为被告方刻意编造,东京审判对松井石根的免责判决为在缺乏证据情况下做出的不当判决。松井石根列名甲级战犯确有所当,并无冤枉可言。 相似文献
5.
东京审判判处南京暴行第一责任人松井石根绞刑,但所判只是普通战争罪的“不作为”,否定了公诉方提出的“对和平之罪”的相关罪名。由此产生了两个问题,一是最高量刑和消极责任的问题,二是甲级战犯名实是否相符的问题。后者尤有重大意义。本文通过比对、检讨被告、辩护人的证词和他们事发时自己的记录,证明影响免责判决的松井石根的消极虚像为被告方刻意编造,东京审判对松井石根的免责判决为在缺乏证据情况下做出的不当判决。松井石根列名甲级战犯确有所当,并无“冤枉”可言。 相似文献
6.
7.
"南京网游代练牟利案"是一起网络环境下的新型犯罪,学者们在对其如何定罪上存在争议,主要有应定为侵犯著作权罪,应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应定为非法经营罪和应属于民事侵权行为、不构成犯罪四种观点。四种观点都有其合理性,但也都遭到其他学者的反驳。其中,认为应定为非法经营罪的观点更具有说服力,以非法经营罪处罚董、陈夫妇二人的行为既具有必要性,也具有可能性。 相似文献
8.
安元鼎事件警示,中国的维稳已经撞上了南墙,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一个叫“安元鼎”的脓疮爆裂了。北京警方以涉嫌“非法拘禁”和“非法经营”罪拘捕了安元鼎(全称“北京安元鼎安全防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头领。安元鼎在各地方政府和其他权力机关手上承接拘禁和押送一上访人员“业务”。这是一个已经为害多时的群体性和系统性犯罪。 相似文献
9.
秦汉时期,法律对和奸的论罪区分为亲属与非亲属两类,处罚轻重差别较大。和奸罪的审理程序包括:以“诣告”的形式对犯奸者提起诉讼;受理机关以县廷为主,疑难案例依次向郡国守相及廷尉府疑谳,王侯的和奸罪则交由中央受理;和奸罪的认定必须满足“必案之校上”的条件。对和奸罪的有关规定和处理从维护家族联姻关系、维护家长权力及保证家族“财不出户”等3个方面维护家族秩序和社会等级名份。 相似文献
10.